给大象争取"人权"!美国动物保护组织状告动物园 剥夺大象自由

  发布时间:2024-12-29 09:07:01   作者:玩站小弟   我要评论
Happy,是“服务于”美国纽约布朗克斯动物园的一头亚洲象,五十多岁了,它在这个动物园居住了几十年。可以说,它从小就是在人类的饲养环境中,成长的。如果不出意外,它将在动物园终老 。

Happy,大国动告动是象争“服务于”美国纽约布朗克斯动物园的一头亚洲象,五十多岁了,取人权美它在这个动物园居住了几十年。物保物园

可以说,护组它从小就是织状自由在人类的饲养环境中,成长的剥夺。

给大象争取

如果不出意外,大象它将在动物园终老。大国动告动

有一天,象争它被迫卷入了一场“荒唐”的取人权美官司,而官司的物保物园主要辩论焦点就是:Happy,是护组不是“人”,该不该享有“人权”?织状自由

听起来是很荒谬,甚至让人一头雾水,剥夺但这项诉讼是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家动物保护组织,名字叫做非人类权利计划 (NhRP)发起的

他们的目标是替大象Happy争取和人一样的“人身自由权”,希望动物园放过它,让它前往野外的动物保护区生活。

动物园里的动物有很多种,也都被“圈养”起来了,为什么动保组织偏偏只为大象Happy争取自由?Happy有何独特之处呢?

布朗克斯动物园最孤独的动物

自出生起,大象Happy就和人类生活在一起了。

Happy是一头雌性亚洲象,出生于1971年的野外,出生没多久,就被人类抓了,和它一起被抓的还有6头小象,当时人们认为这7头小象来自同一个大象家族。

随后,这7头小象以800美元的价格,被卖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动物园,它们以七个小矮人的名字命名,分别叫做Happy、Grumpy、Sneezy、Doctor、Dopey、Bashfu和Sleepy。

被抓的那一年,Sleepy去世了,其他6只被转送到了佛罗里达州的动物园。

到1977年,这6头大象被迫分开,送往不同的马戏团和动物园。

Happy和Grumpy被“分配”到了布朗克斯动物园,在这里它们是被欣赏的“风景”,也是表演嘉宾,除了被乘客骑乘外,还要参与表演和拔河。

就这样,过了25年,到2002年,Happy的同伴Grumpy受到动物园里另外2只大象的攻击,受伤严重,最终不得不实施安乐死。

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去世了,Happy有些难过,为了照顾它的情绪,动物园又给它找了一个伴侣,但没多久,这头大象也死了。

从此以后,Happy就开启了一段异常孤独的象生。

出于保护的目的,动物园不会再给Happy找生活伴侣了,园里仅有的几头大象,也分开饲养了。

在这期间,园里的大象轮流在展览区“上岗”,平时休息的时候,大象会被安置在一个大型饲养场内。

据媒体爆料,饲养场里是一个一个的笼子,关大象的笼子长度只有大象体长的2倍

如此孤独的生活从2006年起,持续至今,独自生活差不多有18年了,因此Happy也被认为是“布朗克斯动物园最孤独的动物”。

大象Happy真的happy吗?

其实这个官司争议的起因是,大象Happy在动物园生活好不好,开不开心。

动保组织认为Happy在动物园里是被“囚禁”的,作为群居动物,孤独生活这么多年,对它的身体以及心理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,主张放它回野外的动物保护区生活;

动物园的理由则是:Happy在这里生活很舒适,我们一直在精心照顾它。

而且,Happy大半辈子都在人类的照顾下生活,如果贸然放到野外,对它是不利的,它无法融入象群,也无法在那样的环境中生存。

双方意见不合,于是引发了大象该不该享有“人权”的讨论。

动保组织认为Happy是一只非常聪明的大象,它和一般的宠物狗不一样,2005年,它是第一头通过“镜子测试”的大象。在它的脸上画了一个白色叉叉,它能从镜子中看到并认出自己,不停用鼻子去触摸白色的“X”。

因此认为Happy是一头具有复杂认知能力的大象,应该像人一样具有自主权,并在法律上享有“人”的多种权利。

在这个基础上,动物园不能将大象Happy关起来。

双方的争论持续了4年,2018年开始的,期间几场诉讼都是以动保组织败诉结束,但动保组织并没有放弃,一直起诉,直到2022年,才有最终结果。

2022 年 6 月 14 日,纽约最高法院驳回了释放大象Happy的请求,认为大象再聪明也不能认定为“人”,因此也不享有和人一样的权利,且不允许其再起诉。

这个结论是在投票结果5:2的情况下裁定的,当时有2名法官还是支持动保组织的,但他们支持的是要“善待大象Happy”这一点,至于把大象当作“人”这一项,也是持否定意见的。

最后

这个官司在当时是很轰动的,一方面,人们通过这个案例,开始反思,圈养野生动物真的好吗?它们的生活真的开心吗?

另一方面,有人觉得用“人权”来为大象辩护,是真的太“夸张”了。

与此同时还有人怀疑动保组织的动机,认为这个机构并不是真的为了大象Happy好,而是夹杂着私心,企图用这个案例打破常规,只要这个案子赢了,那么就能实现更多的图谋。

这让我想起了之前我写过的“黑冠猕猴的自拍照”,一个摄影师在野外架好了相机,一只好奇的猴子触动相机,拍下了一张著名的自拍照。

当时就这张自拍照的版权归属,闹得不可开交。

美国的动保组织PETA就为这只猴子打起了官司,希望摄影师能将版权还给猴子,所得的利润也还给它们,还要求由组织来保管这张照片以及照片带来的收益。

这个行为当时就被很多人骂了,但是,最后还没判,不堪其扰的摄影师莫名其妙和动保组织和解了:答应将25%的收益捐赠给这个组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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